華贛環境集團清潔發電項目2023年度生產用氫氧化鈣采購變更澄清公告
一、招標文件的補充
1、招標文件第六章“合同主要條款”第十條“貨物結算及支付方式”中補充以下調價說明:
(1)本合同下產品的價格:[ 元/噸];參考國家統計局公布的大同混煤(5800大卡)價格,以投標報價時當月大同混煤(5800大卡)月均價A1 為基準,進行結算時,以乙方供貨當月 (即甲方入庫單上顯示的日期為準)大同混煤(5800大卡)月均價A2對比A1,當漲跌幅度超過20%時,雙方可進行合同價格調整:
調整公式為:當月氫氧化鈣結算單價=合同約定的氫氧化鈣單價(即投標時的報價)+(A2-A1)*20%*50%,(最終價格四舍五入取整,20%為煤炭占比,50%為甲乙雙方各承擔一半的漲跌)。
二、招標文件的修改
本項目設置報價權重:投標人需在招標控制價人民幣850元/噸的基礎上對(于都華贛環保能源有限公司、興國縣華贛環境有限公司)所需的氫氧化鈣分別進行報價,詳見答疑“附件開標一覽表”,招標人根據于都縣30%權重、興國縣70%的價格分配方式計算排序報價,即:排序報價=于都公司報價單價*30%+興國公司報價單價*70%,資格和符合性評審均通過的投標單位按照排序報價由低至高排序前三名為中標候選人。
本答疑澄清是招標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原招標文件與本次答疑澄清不一致之處,以本答疑澄清為準。
于都華贛環保能源有限公司
興國縣華贛環境有限公司
2023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