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義祥和萬年青商砼有限公司機制砂采購項目機制砂質量要求的澄清公告
關于《崇義祥和萬年青商砼有限公司機制砂采購項目招標公告》(編號:GWXC-CY?ZB2023-04)機制砂質量要求澄清如下:
原內容為:
一、機制沙質量要求:
(1)Ⅱ區中沙,細度模數為3. 0~2.3,顆粒級配達到國家標準要求。
(2)機制砂中含泥量≤3.0%,泥塊含量≤1.0%。進廠驗收時通過目測判定,對不符合要求的甲方可退貨,乙方不得有異議。
(3)機制砂的含水率應控制在≤3%,超出部分在結算時予以扣除;進廠驗收時實行抽查制度(超出部分針對當車次扣除),如明顯超標,甲方可采取退貨方式,乙方不得有異議。
(4)其他技術指標按GB/T14684、GB/T 14685和 JGJ52標準現行版本要求執行。
澄清內容為:
一、機制砂質量要求、技術標準
質量應符合乙方對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產品的要求,質量滿足JGJ 52-2006《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質量及檢驗方法標準》要求。
1、機制砂
1.1 Ⅱ區砂,細度模數為2.6~3.2,顆粒級配達到國家標準要求;
1.2 MB<1.4時,石粉含量≤10.0%,泥塊含量≤0.5%,MB值≥1.4時,石粉含量≤3.0%,泥塊含量≤0.5%;
1.3 小石子含量(>4.75mm粒徑)≤6%;
1.4 含水率≤3%;(干法制砂含水率控制在3%以內,濕法制砂含水率控制在3%以內)
1.5 總壓碎值≤25%。
甲方試驗室對每批貨物進行抽檢,驗收合格后雙方簽字確認,如發現產品質量不合格,甲方有權拒收,如有異議,雙方并現場取樣,送至省級以上質量監督部門檢測,檢測費用由乙方代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