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義祥和萬年青商砼有限公司廢礦石采購項目廢礦石質量要求的澄清公告
關于《崇義祥和萬年青商砼有限公司廢礦石采購項目招標公告》(編號:GWXC-CY?ZB2023-03)廢礦石質量要求澄清如下:
原內容為:
一、廢礦石質量要求:
1、規格為5-16和5-31.5或其它甲方要求的規格,顆粒級配均應達到國家標準要求。進廠驗收時通過目測判定,對不符合要求的甲方可退貨,乙方不得有異議。如因顆粒級配不合格造成堵泵等不良現象,乙方須承擔由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進廠驗收時通過目測判定,對不符合要求的甲方可退貨,乙方不得有異議,含泥量≤1.0%,泥塊含量≤0.2%,質量檢測以甲方試驗室化驗檢測數據為準。
3、含水率應控制在≤1%,超出部分在結算時予以扣除,進廠驗收時實行抽查制度(超出部分針對當車次扣除),如明顯超標,甲方可采取退貨方式,乙方不得有異議。
4、針片狀含量≤10%。
5、壓碎值指標:廢礦石≤10%。
6、其他技術指標按GB/T14685和JGJ52標準現行版本要求執行。
澄清內容為:
一、廢礦石質量要求:
1. 規格為5-16和5-31.5或其它甲方要求的規格,顆粒級配均應達到國家標準要求。
2. 含泥量≤0.5%;泥塊含量≤0.2%;
3.針片狀顆粒含量≤8%;
4.壓碎指標≤10%。
甲方試驗室對每批貨物進行抽檢,驗收合格后雙方簽字確認,如發現產品質量不合格,甲方有權拒收,如有異議,雙方并現場取樣,送至省級以上質量監督部門檢測,檢測費用由乙方代付。